2月27日上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举行新闻通气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钱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司副司长唐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局长钟海涛共同出席新闻通气会,介绍我国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秋粮收购和市场保供稳价,以及粮食流通执法监管等有关情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2022年以来,我们大力推进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初步建成粮食购销和储备数字化监管体系,首次实现了政策性粮食监管信息化全覆盖,达到了粮食购销和储备全过程实时动态监管的预期目标,粮食监管人防和技防相结合迈入了网络化、智能化的新阶段,为强化粮食购销监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进一步夯实了基础。
一、强化顶层设计,上下协同联动,全力推进粮食购销和储备监管信息化
2022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就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联合印发了指导意见,明确用2年左右时间建成覆盖中央和地方政策性粮食的数字化监管系统,明确了统筹规划、标准先行,压实责任、分步实施,数据共享、深化应用,强化保障、确保安全的原则,提出了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针对粮食购销和储备领域信息化标准不统一、互联互通难的问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步组织专家制定了技术规范,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组织专家修订更新30次,确保建设内容的规范和互联互通的可行。上述“一意见”、“一规范”作为一个整体,既从工作层面对建设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作出安排,又从技术层面对功能模块和数据接口进行规范,形成了粮食购销和储备监管信息化的线路图。
建设过程中,坚持分级负责、分工落实,压实各方责任,形成整体合力。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并负责国家平台建设。各省和有关央企负责完善省级和央企平台,统筹推进所辖政策性粮食监管信息化建设。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有力推动,各级财政优先保障,相关企业积极配合,按照规范要求逐条对比查漏补缺,完成升级改造工作,有力保证了信息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坚持系统观念,注重整体提升,形成了粮食购销和储备监管信息化新局面
(一)实现了政策性粮食信息化“全覆盖”。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接口、统一平台、统一信息系统的要求,在充分利用原有信息化资源基础上,经过2年的共同努力,中央和地方政策性粮食信息化覆盖率从40%左右上升到100%,已全面覆盖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省市县三级地方储备粮等所有中央和地方政策性粮食。现在,所有政策性粮食的购销和储备管理都是通过信息化系统开展,这些业务数据和所有仓房的视频监控都实时上传。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监管平台上,能够远程对粮食从收购入库、储存到销售出库等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管。
(二)实现了监管信息化系统“一盘棋”。针对以往粮食监管信息化中存在的信息“孤岛”、数据互联互通困难等问题,着力构建以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国家平台为核心、省级平台和央企平台为枢纽、粮库信息系统为基础,实时对接、逐级负责的信息化监管三级系统架构。国家平台加强全国信息数据资源整合,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应用,建设成为粮食购销和储备监管信息化的“数字大脑”。中储粮集团公司实现集团层面政策性粮食业务数据实时汇聚,并与国家平台自动对接。各粮食储备仓库着力建设完善粮库信息系统,强化系统应用,实现业务全过程在线处理。三级架构已经全面打通,畅通了数据归集渠道,打通了数据共享通道,形成了一体化的数字底座支撑体系,实现了数据“一张图”、“一张表”。
(三)实现了人机协同“大数据”管粮。一方面,我们坚持以高质量的数据源头采集为基础。国家平台建成数据质量监控反馈系统和数据质量评价系统,从库存全覆盖情况、数据完整性、业务相符率、数据正确性和数据实时性等多方面对数据质量进行评价,并据此指导地方和有关央企提升数据质量。省级平台强化数据源头采集,重点采集出入库、结算、库存、质检等核心业务数据,以及人员、财务、储备规模、安全预警等关键监管数据,确保“一数一源”、动态汇集和实时更新,实现数据与国家平台全面、准确、实时对接。目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平台汇集粮食购销数据超4亿条,数据采集范围扩大了60%。另一方面,我们坚持以优化大数据监管模型为关键。国家、省级、央企平台根据管理权限,积极探索应用数字化监管模型,建立并不断迭代完善涉粮违规违法行为大数据预警模型。在此基础上,实行人机协同监管,一旦出现相关情况,由信息系统自动发出预警,执法督查人员跟进处理。例如,通过对粮食出入库记录、库存粮食温度、仓内视频监控等海量数据的分析,结合拍卖交易、交通运输等信息,发现“转圈粮”、质量异常、以陈顶新、应轮未轮等行为的线索,及时安排执法人员跟进处置,信息化监管功能和应用水平不断提升,大数据监管效能逐步显现。可以说,这个系统为粮食购销和储备监管提供了“千里眼”和“透视眼”,形成了对涉粮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
三、持续巩固提升,不断迭代升级,构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长效机制
今年是巩固拓展粮食购销监管信息化建设成果、推动建立健全应用和运行长效机制的关键一年,粮食购销监管信息化将从集中建设向常态化应用转段。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巩固拓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效,会同有关部门、央企和地方,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应用和运维体系,确保信息系统长期稳定运行,使信息化真正成为提升管理水平的工具和加强监督检查的手段。
一是持续深化信息化应用。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应用和运行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持续提升应用水平和加强运维力量、资金投入、管理制度等措施要求,持续用好用活用足监管系统,使信息化真正成为提升管理水平的工具和加强监督检查的手段。
二是持续完善监管功能。建立迭代更新、有序开放的大数据算法平台和模型库,加强国家平台与省级和央企平台模型算法、知识图谱、智能应用等共享,实现对粮食购销领域全场景智能化监管,充分挖掘现有数据资源,强化数据和视频的综合分析预警能力,不断提高智能化穿透式监管水平。
三是持续加强督促指导。坚持督帮一体,加强实地督导,现场发现、指导帮助解决问题。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发挥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走深走实。
